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 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教育艺术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教育艺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评审。
领导小组组长:赵岁峰
成员:祖丽胡玛尔、张伟皓、张家淑、郭红、闫宪博、杨雪、陶安迅
现将教育艺术学院2024-20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公示3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跟监督员查询、举报,逾期不予办理。
监督员:
孙永进 联系电话:13369698013
祖丽胡玛尔·牙可甫 联系电话:17690578779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3日
教育艺术学院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