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文件精神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兵兴新职院发〔2022〕48号)的相关要求。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初评,拟推荐李嘉昕等45名同学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评审。现将教育艺术分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参评学生名单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分院学工办祖丽老师反映,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人:祖丽胡玛尔·牙可甫 17690578779
附件:教育艺术分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参评学生名单
教育艺术学院学院
2024年9月19日